农药信息查询工具简介

本工具可提供按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企业、农药有效成分及含量、农药类别、农药剂型、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等查询农药信息,为家庭卫生、阳台种菜和农业生产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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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苄·乙(ls20090751)详细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751
农药名称 苄·乙
首次批准日期 2010/3/31
有效期至 2011/3/31
毒性 低毒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苄·乙ls20090751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中文有效成分英文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15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5

苄·乙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30-50克/亩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一年生的部分及年生杂草,在水稻移栽后5-10天,水稻完全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直接拌细湿土或细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和酰胺类除草剂农药混合剂。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背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阻止杂草细胞分裂和生长而使杂草死亡。本品可防除稗草、牛毛毡、异型莎草、陌上菜等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单、双子叶稻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清洗药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2.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令)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扑田、小苗移栽田、制种田、病外苗旧、漏水田等。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施药后30天内禁止将含有本品的田水直接排入荷塘、茭瓜等水生作物田,也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立即用清水和肥皂水洗干净。如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对应治疗。无特制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及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杀虫剂植调剂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备注

质量保证期

2年

注:农药数据来自中国农药信息网,最新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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