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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阿维·丙溴磷(ls2009041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1/3/16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5%
阿维·丙溴磷ls20090413有效成分信息
阿维·丙溴磷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毫升制剂/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药剂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发生高峰期施药,可视情况隔10天左右防治一次,用药和作用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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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丙溴磷混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它能刺激昆虫神经肌肉系统释放r一氨基丁酸,从而对昆虫的神经传导产生抑制作用,对刺吸式口器昆虫及螨类作用显著,是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的理想制剂。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剂对鱼类高毒,因此施药不要使药液污染河流、水塘。不要在蜜蜂采蜜期施药。
3.不能与碱性的农药混用。
4.本品虽为低毒,但使用本品时,应带防护手套、口罩,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不得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干净。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制剂轮换使用。
6.小孩、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当妥善处理,不可用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中度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严重者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如药剂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治疗,若判断为丙溴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等治疗,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类药物解毒。但不可为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应避免病患者服用增强r-氨基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