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信息查询工具简介

本工具可提供按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企业、农药有效成分及含量、农药类别、农药剂型、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等查询农药信息,为家庭卫生、阳台种菜和农业生产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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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阿维·高氯(ls20090290)详细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290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首次批准日期 2011/2/16
有效期至 2012/2/16
剂型 乳油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登记证持有人 济南科海有限公司

阿维·高氯ls20090290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中文有效成分英文有效成分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1.6
阿维菌素abamectin0.4

阿维·高氯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小菜蛾幼虫三龄前施药防治,注意喷施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用药。 2. 正常使用技术条件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生物源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 2. 本品由生物源类和有机磷类农药混配,不要随意增加用药次数,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减少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瞳孔放大,行动失调,全身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清水清洗受污染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备注

质量保证期

2年

注:农药数据来自中国农药信息网,最新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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