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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辛硫·高氯氟(ls2009018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1/2/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1%
辛硫·高氯氟ls20090183有效成分信息
辛硫·高氯氟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棉铃虫幼虫三龄前施药防治,注意喷施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
2. 本品由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混配,不要随意增加用药次数,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全身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清水清洗受污染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 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若判断为高氯氟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