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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毒·辛(ls20082115)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16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毒·辛ls20082115有效成分信息
毒·辛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掌握在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两种有机磷类复配而成的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 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4.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该药在光照的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进行,存放在暗处。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