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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四霉素(ls20081829)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0/4/10
总有效成分含量
0.15%
四霉素ls20081829有效成分信息
四霉素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48-6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作物病害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每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3次。
2、大风天或
产品性能
四霉素(曾用名:梧宁霉素、11371)为不吸水链霉素梧州亚种的发酵代谢产物,它包括A1、A2、B和C四个组分,其中A1和A2为大环内脂类的四烯抗生素;B为肽类抗生素;C为含氮杂环芳香族抗生素。室内抑菌试验表明,本品对真菌(子囊菌和半知菌亚门真菌)均有活性作用。对水稻稻瘟病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本品是经微生物发酵获得。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使用次数不限。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施药时应注意保护眼睛。
4、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施药须均匀,遇雨后4小时内须补施。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
2、如误服可大量饮用清水催吐或送医院进行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藏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2、运输途中避免挤压、倒置。
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