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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三环唑(ls20081571)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2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三环唑ls20081571有效成分信息
三环唑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20-3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始穗期及齐穗期茎叶喷雾,注意喷雾均匀,间隔10天用药一次,共喷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唑类保护性内吸杀菌剂,可以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的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宜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始穗期及齐穗期施用。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