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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稻瘟灵(ls20081148)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3/10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稻瘟灵ls20081148有效成分信息
稻瘟灵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124-15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叶瘟初发期开始时施药,在第一次用药后7-10天再用第二次药。
2. 对当茬作物安全,对周围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硫内吸性杀菌剂,药效明显,毒性低, 安全性高, 水稻植株吸收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起到预防与治疗的作用,宜在叶瘟发病初期使用。
注意事项
1. 安全间隔期和最多使用次数:早稻14天,3次;晚稻28天,2次。
2. 本产品为有机硫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 本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鱼和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请注意使用。
4. 本产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和化肥混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通过皮肤渗入药液。施药期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
误触: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送医院治疗;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运输和贮存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雨、防晒,严防包装破损,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混运、混贮。放在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加锁保管,用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者移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