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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三环唑(ls20080814)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2/29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三环唑ls20080814有效成分信息
三环唑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20-27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叶瘟病掌握在病害发生初期施药,防治穗瘟在水稻破口期、齐穗期施药进行保护及防治。
2.三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和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水稻: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不宜长期连续使用,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
5.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