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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菌核净(ls20072345)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0/15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菌核净ls20072345有效成分信息
菌核净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烟草 | 赤星病 | 187.5-337.5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直接杀菌、内渗治疗作用的特性,对于烟草赤星病防效较好。
注意事项
1、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施药时应按农药使用规则进行操作,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禁止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脸、洗手。
3、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不慎误服:立即催吐,携此标签就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