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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稻瘟灵(ls20071674)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6/13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稻瘟灵ls20071674有效成分信息
稻瘟灵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叶瘟、穗瘟,在急性病斑初现时,亩用本制剂100-150克兑水45-50千克喷雾一次;防治
产品性能
水稻植株吸收本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
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2、安全间隔期:早稻14天,晚稻28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次数:早稻3次,晚稻2次。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妥善回收残剩药剂,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
若眼睛溅入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0分钟。
若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储存在通风、干燥、背光处;勿与食物、饲料、种子等同储同运。2、避免儿童接触,远离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