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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ls20071652)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0/6/6
总有效成分含量
1%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ls20071652有效成分信息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害虫低龄若虫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防治棉花棉铃虫时,视虫害发生严重情况每15天左右施药一
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成分为半合成抗生素,属大环内酯双糖类物质,属于较好的杀虫杀螨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对鳞翅目害虫有较高活性。本品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和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甜菜夜蛾等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整个棉花生长周期中只能使用本品2次。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蔬菜只能使用2次。
2、本品不宜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和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对甲氨基阿维菌素产生抗药性的地区不宜使用本品。
4、本品对蜜蜂、家蚕剧毒,对鱼高毒,对鸟中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后包装物等应回收妥善处理。
5、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不要迎风施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若沾上皮肤或进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黄麻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并要及时送医院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为易燃物,贮运时应用专用工具运输,应有危险性特性说明和标志。
3、本品应远离儿童加锁存放。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