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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毒·辛(ls20071072)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19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毒·辛ls20071072有效成分信息
毒·辛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0-16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应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施药防治,亩用药量兑水45-60公斤,均匀喷于水稻全株。
2、喷
产品性能
本品系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薰蒸作用。作用速度较快,害虫接触药液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导致死亡,对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 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可根据害虫发生情况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4、鱼、蜜蜂、家蚕对本品敏感,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梁水源、桑园、蚕室、养蜂场所。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者视力模精、头昏、呕吐,重者抽搐,呼吸困难,昏迷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中毒,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并及时送医院冶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