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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毒·辛(ls20070898)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11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毒·辛ls20070898有效成分信息
毒·辛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0-15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使用本品应掌握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兑水均匀喷雾。
2、本品见光易分解,最好
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种有机磷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害虫接触药液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而死亡,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玉米、高粱、黄瓜、菜豆、甜菜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行走不稳、流涎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避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