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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三环唑(ls20070411)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3/5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三环唑ls20070411有效成分信息
三环唑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25-3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视病害发生情况,隔7—10天再次用药。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性的三唑类杀菌剂,能通过稻株的根、茎、叶吸收,并传导到稻株的各部位,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应根据测报及品种的感病性预先用药保护,尤其是穗瘟,第一次用药必须在抽穗前使用。
5.在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避免皮肤直接与药液接触。
6.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
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菌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本品急救措施: 误服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可用浓盐水催吐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