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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氟铃·辛硫磷(ls2006053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9/3/16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氟铃·辛硫磷ls20060533有效成分信息
氟铃·辛硫磷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害虫卵盛期到卵孵化盛期使用本品能达到较好效果,当棉田内二代棉铃虫卵急增期的第三天开始使用本品
产品性能
1.本品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具有很好的杀虫和杀卵活性,对棉铃虫幼虫有很好的防治效果。2.本品可通过抑制几丁质的合成,阻碍害虫的正常蜕皮和变态,还能抑制害虫进食速度从而杀死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该药对苜蓿、高粱有药害,不宜使用。黄瓜、菜豆和甜菜等对该药敏感,避免药液飘移到以上作物上,以免引起药害。
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6.该药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7.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
8.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抽搐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