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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杀虫双(ls20060210)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9/8/30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杀虫双ls20060210有效成分信息
杀虫双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三化螟在卵孵化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沙蚕毒素类有机杀虫剂,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内吸和一定熏蒸、杀卵作用,对水稻螟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对家蚕有很强的毒杀作用,使用时应避免污染蚕室和桑田。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2、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5天。
4、施药时戴口罩、手套,避免药液触及眼睛和皮肤。
5、使用后包装物应集中处理。
6、为减缓抗药性,要注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对杀虫双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 、 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急救措施: 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