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用药最佳时期为主害代低龄若虫始盛期。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3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噻二嗪类和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对若虫杀伤力较强。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由噻二嗪类和沙蚕毒素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人、畜、禽、鱼毒性中等 ,对家蚕剧毒,使用时要小心,防止药液污染蚕、桑叶。
5.本品对棉花有药害,不可在棉花上使用。
6.本品不可与波尔多液、石流合剂等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药液接触 皮肤、眼睛,注意药液不要吸入口鼻,施药后人和施药器械用肥皂水彻底清洗, 残 药和清洗液严禁倒入池塘、河流中。
8.配制药液时应搅拌均匀,现配现用,避免在雨天作业,防止药液流失,影响药效。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人、畜毒性中等,中毒时会出现呕心、恶心、头痛、头晕、乏力、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肌束震颤等症状。没有专门的解毒药。一旦误服,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送医院治疗;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并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冲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阳光直射,温度应低于25摄氏度;本品易吸潮,贮存时要注意防潮,湿度应低于50%;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要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注意防雨、防潮。装卸时操作工人应穿戴防护用品,操作时应小心轻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