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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阿维·高氯(ls20053544)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1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阿维·高氯ls20053544有效成分信息
阿维·高氯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梨树 | 梨木虱 | 2000-415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在梨树梨木虱1-3龄若虫发生期,用本品稀释2000-4000倍液,兑水均匀喷雾,重点喷施枝条、芽旁、
产品性能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有效成分可以穿透昆虫体表,进入虫体,干扰昆虫神经生理活动,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同时通过刺激虫体释放γ-氨基丁酸的加强,从而阻断神经信号的正常传导,出现麻痹,发生惊阙,最后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梨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3、本品对鱼、虾、浮游生物有毒,施药时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
4、本品对蜜蜂有毒,避免在花期或养蜂场使用。
5、蚕对本品敏感,切勿喷洒在桑树上或在蚕区附近使用。
6、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严禁吸烟、进食,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早期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严重时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肌肉颤抖,甚至昏迷。
2、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3、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严防日晒雨淋,本品易燃,远离火源。
2、贮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等混放。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