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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苄·乙(ls20052427)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7/12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苄·乙ls20052427有效成分信息
苄·乙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掌握在水稻移栽后早稻5-9天,晚稻3-7天,水稻缓苗后,稗草不超过1叶1心期时均匀撒施。
产品性能
本品是的水稻田一次性芽前除草剂。其特点是使用时不拌土,不兑水,直接抛撒,省工省力。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南方),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如:稗草、异型莎草、莎草、千金子、狼把草、眼子菜、鸭舌草、矮慈姑、雨久花等。
注意事项
1、施药时以晴天、无风午后气温高时为宜,以免药粒集聚,影响均匀扩散。施药时水层深保持3-5厘米,药后保水3-5天。
2、如有青苔或漂浮物,先趟开后施药,以免影响药剂扩散;直播田、抛秧田、秧苗田、漏水田和病弱苗田禁用。
3、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对下茬作物无影响。
4、严防吸潮,开袋后立即使用,若药粒入水后不能漂浮在水面上,请做试验后再使用。
5、水温低于10℃或井水灌溉地区应慎用,或先试验后推广。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现象,用药时必须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