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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阿维·高氯(ls20052362)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6/29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阿维·高氯ls20052362有效成分信息
阿维·高氯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 小菜蛾、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常量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两元复配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和内渗作用,能破坏害虫神经生理系统,使害虫中毒死亡。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菜青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品对鱼、蚕和蜜蜂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施药期间不能饮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高效氯氰菊酯中毒: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2.误服则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因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可洗胃,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