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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阿维·氟铃脲(ls20051651)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29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阿维·氟铃脲ls20051651有效成分信息
阿维·氟铃脲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 用药时必须均匀喷雾保证枝叶正反面受药。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杀虫剂,按推荐剂量使用,对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十字花科叶状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 本品属胃毒和触杀性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