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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苄·乙(ls2005130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12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苄·乙ls20051303有效成分信息
苄·乙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秧龄30天以上的大苗,在早稻移栽后5-9天,中、 晚稻移栽后5-7天施药。2、施药前灌水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水稻移栽田一次性除草剂,可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每季水稻移栽田最多使用1次。
2、禁止在秧田、直播田、工厂化育秧,短秧龄秧苗移栽田、杂交稻制种本田、漏水田、串灌田施用药。
3、不可将施药后的田水排入其他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4、严禁采用喷雾法施药,不可擅自增加用药量。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使用后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和粘膜有轻度刺激作用,应避免直接接触,若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清洗。 急救治疗:根据中毒症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使用后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