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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阿维·辛硫磷(ls2005110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11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阿维·辛硫磷ls20051103有效成分信息
阿维·辛硫磷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药要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2、见
产品性能
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与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类农药复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玉米、高粱、黄瓜、菜豆、苜蓿、甜菜有药害,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
1、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2、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大量清水冲洗。
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4、若误服,则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病人中毒原因。若判断阿维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皮下或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