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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阿维·高氯(ls2005101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7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阿维·高氯ls20051013有效成分信息
阿维·高氯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菜青虫、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梨树梨木虱发生初期施药为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可使害虫的成虫、若虫及幼虫在取食和接触药液后麻痹不能进食而死亡,能有效防治梨树梨木虱、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小菜蛾。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处理。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