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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阿维·高氯(ls20050981)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阿维·高氯ls20050981有效成分信息
阿维·高氯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菜蛾、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每亩用本品50-100克,均匀喷雾。
2、大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阿维菌素与高效氯氰菊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小菜蛾、菜青虫。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甘蓝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 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阿维菌素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则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