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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吡虫啉(ls2005061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3/1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吡虫啉ls20050613有效成分信息
吡虫啉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 小麦 | 蚜虫 | 10-20克/亩(南方地区)30-40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蚜虫或飞虱发生初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1-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对于防治小麦蚜虫和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施药时应注意叶面、叶背均匀喷雾。[5]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喷施 2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喷施 2次。[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3、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并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贮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