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信息查询工具简介
本工具可提供按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企业、农药有效成分及含量、农药类别、农药剂型、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等查询农药信息,为家庭卫生、阳台种菜和农业生产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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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成分中文 | 有效成分英文 | 有效成分含量 |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30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 水稻 | 二化螟 | 120-22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1-3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每亩兑水50-60千克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
本品是一种低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薰蒸作用,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适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和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少于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小油菜上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大棚的安全间隔期不少于14天,露天安全间隔期不少于7天,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少于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 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乙酰甲胺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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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农药数据来自中国农药信息网,最新更新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