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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苄·乙(ls20050201)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6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苄·乙ls20050201有效成分信息
苄·乙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移栽后5-12天施药最佳,即秧苗直立扎根缓苗后,稗草1.5叶期之前使用,亩用本品20-30克,与15
产品性能
该产品属水稻移栽田专用除草剂,可有效防治水稻田一年生单、双子叶及部分多年生杂草,对如稗草、牛毛毡、千金子、节节菜、眼子菜、矮慈菇、陌上菜、泽泻、鸭舌草、四叶萍、异型莎草等均有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移栽田使用,严禁用于秧田、抛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等。
2.施药时田间要有3-5厘米水层,水面不要淹没秧苗心叶,施药后保水5-7天。药后遇雨要注意排水,防止水面淹没秧苗心叶。
3. 严格按推荐剂量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或减少。
4. 漏水田、砂质田忌用,并严禁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慈菇田、蓆草田及蔬菜地。
5. 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60天。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中毒后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