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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苄·乙(ls20050165)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苄·乙ls20050165有效成分信息
苄·乙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每亩制剂用药量28-40克,用于秧龄30天以上的大苗,在早稻移栽后5~9天,中、晚稻移栽后5~7天施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用于水稻大苗移栽田。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各部,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导致杂草死亡。可防除稗草、异型沙草、牛毛毡、三莎草、水莎草、萤蔺、节节菜、陌上菜、鸭舌草、空心苞、四叶萍、眼子菜等稻田一年生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移栽田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使用时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阔叶作物。
3、严禁用喷雾法施药,不可擅自增加用药量。
4、本药剂仅限于水稻大苗移栽田使用,禁止在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工厂化育秧、短秧龄苗移栽田和杂交制种田施用。
3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和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对症治疗。
2、本产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应避免触及,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应立即给中毒者清洗口部并催吐,送医院对症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装卸时应轻拿轻放,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