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我爱菜园网-农人工具箱-农药信息查询-甲维·辛硫磷ls20042179信息
农药甲维·辛硫磷(ls20042179)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7/9/20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2%
甲维·辛硫磷ls20042179有效成分信息
甲维·辛硫磷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推荐在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即发生初期进行防治,注意喷雾均匀、细致、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
产品性能
本品系抗生素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的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能有效渗入植株表皮组织,杀死害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6.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昏迷、抽搐、肌肉颤抖、行动失调、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
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处;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误服则应携带此标签将中毒者迅速送往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判断为甲维盐,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2、常温贮藏,应避免阳光直射。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