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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阿维·高氯(ls20042041)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7/8/18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阿维·高氯ls20042041有效成分信息
阿维·高氯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菜蛾、菜青虫发生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施药要均匀周到,方能有效控制害虫
产品性能
本品由大环内脂化合物阿维菌素和拟除虫菊酯复合,生物活性较高,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能较快地溶解害虫及卵表皮蜡质层,按推荐剂量使用,对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小菜蛾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本品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或去医院治疗。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请医生对症治疗。
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