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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氟铃·辛硫磷(ls20041912)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7/7/25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氟铃·辛硫磷ls20041912有效成分信息
氟铃·辛硫磷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甲酰脲类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由苯甲酰脲类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立即请医生诊治。
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