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二化螟、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2次。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的作用。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三化螟,有较高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同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