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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乙草胺(ls2004146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3/14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
乙草胺ls20041463有效成分信息
乙草胺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水稻田时,于秧苗栽插后的4-5天,把本药剂拌细土撒施,施药土时,田间有水层3-5厘米左右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对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小粒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土壤墒情影响药效,干旱影响杂草吸收药剂。
3、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对乙草胺较为敏感,禁止使用,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施用时注意避开上述敏感作物。
4、大豆苗期遇低温、多湿、田间长期渍水,乙草胺对大豆有抑制作用,症状为大豆叶皱缩,待大豆3叶复活后,可恢复正常生长,一般对产量无影响。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