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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咪鲜胺(ls20041259)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15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咪鲜胺ls20041259有效成分信息
咪鲜胺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恶苗病 | 2000-4000倍液 | 浸种 |
产品性能
本产品具有内吸传导、预防保护、治疗作用,主要通过抑制作物体内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使病菌细胞膜失去正常功能,从而导致病菌死亡。对由子囊菌和半知菌亚门病菌所引起的恶苗病具有显著的治疗作用,即使在低温条件下也能发挥出很好的药效,可在连续雨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对作物起到治疗保护作用,能够做到内外兼治,药效稳定,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水稻浸种长江流域以南浸种1-2天,黄河流域以北浸种3-5天后用清水催芽。
2、本品对鱼有毒,使用时不可污染鱼塘、河道等水源。
3、本品虽为低毒,但使用时仍要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作业,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切勿吸烟或进食,药后及时清洗污染衣物及皮肤裸露部位。
4、使用完毕后,药械要及时清洗,废水、废液不得污染鱼塘、河道等水源。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药液若沾染皮肤或眼睛,请用大量的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
2、误服中毒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远离火源,存放于阴凉、干燥处,防止雨淋和曝晒。
2、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饲料、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