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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阿维菌素(ls20040018)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6/27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阿维菌素ls20040018有效成分信息
阿维菌素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梨树 | 梨木虱 | 1500-3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梨树梨木虱幼龄若虫发生盛期施药,稀释1500-3000倍液均匀喷雾,施药次数视虫害发生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长。本剂不杀卵。其作用机制与一般杀虫剂不同的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而r-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昆虫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因不引起昆虫迅速脱水,所以它的致死作用较慢。对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虽有直接杀伤作用,但因植物表面残留较少,因此对益虫的损伤小。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