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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扑·乙(ls20030814)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2/1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扑·乙ls20030814有效成分信息
扑·乙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主要通过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
2、于作物播后苗前施药。
3、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酰胺类和均三氮苯类复配的除草剂,是旱田芽前高选择性除草剂,可有效地防除夏大豆、夏玉米地中的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使用次数为1次。
2、大豆田使用时不能超量,玉米覆膜时用药量酌减。
3、瓜类等敏感作物田中不能使用。
4、本品为低毒类农药,喷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7、喷雾器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净,残液或清洗液不能污染水源。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出现兴奋、抽搐、震擅等症状,吞噬或吸入有毒,使用时应戴保护手套。
2、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3、如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
4、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如发生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
4、用过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