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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稻瘟灵(ls20030691)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稻瘟灵ls20030691有效成分信息
稻瘟灵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苗瘟病:在秧苗3~4叶期每亩对水50-60千克喷雾。
2.叶瘟病:在叶瘟初发期每亩对水50-6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含硫杂环杀菌剂,通过抑制纤维素酶的形成,而阻止菌丝的进一步生长。通过根和叶吸收,向上、下传导,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可以防治水稻稻瘟病害,具有内吸性较好、渗透性较强、持效期较长,易被根、茎、叶吸收进入植物体内,从而转移到整个植株,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
3.使用前,先将瓶内药液充分摇匀,然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配制药液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
4.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鱼塘附近使用该药要慎重。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全身中毒报道。
急救措施: 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服要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