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信息查询工具简介
本工具可提供按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企业、农药有效成分及含量、农药类别、农药剂型、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等查询农药信息,为家庭卫生、阳台种菜和农业生产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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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成分中文 | 有效成分英文 | 有效成分含量 |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 十字花科蔬菜 | 黄条跳甲 | 50-90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50克/亩 | 喷雾 |
| 苹果 | 绵蚜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 荔枝 | 蒂蛀虫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80-100克/亩 | 喷雾 |
| 苹果 | 桃小食心虫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70-90克/亩 | 喷雾 |
| 韭菜 | 韭蛆 | 250-300克/亩 | 灌根 |
| 柑橘 | 矢尖蚧 | 800-12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5-150克/亩 | 喷雾 |
1、最佳施药时期:提早防治,在害虫卵孵化初期至3龄前及时施药,或在害虫钻蛀前施药,效果最佳。 2、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杀虫谱较广,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具有较稳定的杀虫活性;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
1、本品在作物上安全间隔期分别为:柑橘树28天,韭菜21天,荔枝21天,棉花21天,苹果树30天,水稻30天,十字花科萝卜21天,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7天,十字花科甘蓝14天(仅指用于露地栽培);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柑橘树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苹果树、甘蓝上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荔枝树、十字花科萝卜和叶菜类蔬菜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棉花上最多4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烟草、瓜类(特别在大棚内)、莴苣、天竺葵较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本品有毒、易燃;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注意防火,并远离儿童,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年
注:农药数据来自中国农药信息网,最新更新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