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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苄·乙(ls20021597)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23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苄·乙ls20021597有效成分信息
苄·乙用药量信息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后施药,早稻5-9天,晚稻3-7天,最迟不要超过15天,可结合追肥时使用,先用少量砂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的水稻田除草剂,可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适用于秧龄30天以上的大苗移栽田。
2、施药后田水层不宜过深,严禁水层淹过水稻心叶。
3、漏水田要先堵漏后施药以保证药效;易涝田、冷水田和砂质田慎用。
4、一季水稻最多使用本品1次。
5、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
6、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携标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如误服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