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无色固体,熔点90.5℃(原药87.3-90.7℃),蒸气压0.97mPa (25℃),密度 1.21g/ml(25℃),KowlogP=1.7,溶解度水3g/L(pH7.4,20℃),丙酮4.0,乙醇 2.5,二甲苯2.9,氯仿3.3(g/L,25℃),强 酸、强碱 环境中煮沸水解,其水溶液在紫外光下不稳定。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触杀、熏蒸和渗透叶面作用。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生产、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带手套及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2.万一着火,用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恶毒能够灭火。
3.若泄漏或遗洒,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口罩、护目镜,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心扫起,装入备用袋中。被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无法利用的应将其运至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理。
4.生产岗位有良好的机械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个人专用的防毒面具。生产过程,各种管道,阀门不允许有跑、冒、滴、漏现象。生产完毕要清洁现场。
5.包装及废弃物应集中处理 ,不宜乱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在使用本品过程中,如不慎吸入,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及时治疗;如有药剂溅到皮肤或眼睛内,应立即用清水清洗;如使用者发生中毒,立即求医,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避光保存。防止受潮和雨淋。防止阳光曝晒。专人保管。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工原料分开存放。要用专车运输,不能与粮食、食物、种子、饲料、各种日用品混装、混运。操作现场不得吸烟、饮水、进食。搬运及运输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