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番茄早疫病发病初期施药。亩用药液60公斤。
2、本品于花生叶斑病初发期施药。
3、本品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非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番茄的早疫病、花生的叶斑病、辣椒的炭疽病等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花生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番茄、辣椒等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3、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施药,效果最佳。
4、本品为低毒类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5、避开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6、为减缓病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百菌清对梨、柿、桃、梅、苹果、茶树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药液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直到疼痛消失,并涂上眼药;皮肤触到药液,用肥皂水洗净;若误服中毒,不要进行催吐,如患者自然呕吐,要保持空气新鲜,神志不清者不能饮食,立即携此包装袋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置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未用完药剂保存于原包装内密封。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图形商标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