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虫口密度较高时施药进行防治。建议与其他类型的药剂轮换交替使用,延缓抗性产生。喷雾均匀彻底。 |
产品性能 | 1.本品是烟碱类杀虫剂与昆虫生长发育抑制剂的复配剂。
2.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可抑制害虫生长发育,可较好地控制害虫的发生程度。
3.可用于水稻褐飞虱、灰飞虱和白背飞虱及柑桔粉虱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5.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7.药液不应直接接触白菜、萝卜,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使用时应先对水稀释后均匀喷雾,不可用毒土法。8.在柑橘树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5天。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