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以稗草为主的田块,可于水稻移栽后4~8天内用药。以阔叶草为主的田块,可于水稻移栽后4~18天内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具有独特的释放药效的功能,对水稻秧苗分蕖具有选择性保护作用,能提高除草效果,增产作用显著。用于南方水稻移栽稻田。防除稗草、千金子、莎草、矮慈菇等常见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旱育秧小苗移栽,秧龄均应在4叶1心期后使用,施药后要开好平水缺口,谨防淹没秧苗心叶。
3. 重沙田、漏水田不宜使用。施用后若发现漏水,应立即补灌田水,只灌不排,补足水层。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6. 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倒入水田、湖泊、河川。
7. 包装物应远离水源深埋,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苄嘧磺隆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异丙甲草胺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带本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异丙甲草胺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若判断为苄嘧磺隆中毒为主,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远离火源或热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