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内吸性。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甘蓝菜青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
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灭多威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