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两种生物源农药复配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昆虫取食沾有药液的叶片后,可使肠道在几分钟内麻痹,昆虫停止取食,并很快破坏肠道内膜,造成细菌的营养细胞易于侵袭和穿透肠道底膜进入血淋巴,最后昆虫因饥饿和败血症而死亡。虽致死作用较慢,但植物表面残留少,因此对益虫的损伤小。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不能与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或杀菌剂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低于25℃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