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蚜虫幼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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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蚜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抽搐、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护人员可给病人洗胃,但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敌敌畏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溴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不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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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