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产品用于水稻移栽田,可防除1~7叶期的稗草,对4 ~7叶期的稗草有较好防治效果,对田菁、决明、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有机杂环类除草剂,是防治稻田中稗草的选择性除草剂,该品能被萌发的种子、根及叶部吸收,具有激素型除草剂的特点,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2. 不要用施过药的田水浇菜,以免出现药害。邻地有伞形花科作物,如胡萝卜、芹菜和香菜等敏感作物时,施药应注意,药液飘移易对此作物产生药害。
4. 施药前2天排干水,保持湿润;施药后1-2天灌水3-5厘米,保持5天以上。
5. 使用本品时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衣,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6.在移栽田按推荐剂量用药,不受水稻品种及秧龄大小的影响。机插有浮现象且施药又早时,会发生暂时性伤害。遇高温天气也会加重对水稻的药害。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合理、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误食须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2.如药液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 分钟。
3.本品为低毒,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范使用不会出现中毒现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潮湿和日晒。
2.搬运应戴手套、穿工作服。
3.贮存、运输和使用时应远离儿童、水源、火源等,并加锁。不能与医药、食物、种子和饲料等同储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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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