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每季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 本药剂是拟除虫菊酯和有机磷类复配的杀虫剂,中等毒性,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击倒力较强,作用迅速,持效期较长。对防治棉花棉铃虫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棉花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是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复配杀虫剂,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有强烈的杀伤作用。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抛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时,立即用大量清水洗眼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误服则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如表现为有机磷农药中毒,则先解决有机磷中毒。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请将本药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摸不及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